株洲市石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执行情况;
(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四)对提交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五)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六)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区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七)对本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八)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
(九)督促区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十一)组织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
(十二)联系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三)联系在本区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十四)负责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六)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十七)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石峰区参观接待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为人大常委会机关,未设二级机构。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年财政决算金额共为574.9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36.00万元,其他收入38.98万元。本年度共支出53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79万元,项目支出194.46万元。 (详见《2015年度区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1万元,主要为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94.46万元,主要为完成人大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3、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共40.75万元,比上年46.49万元减少5.74万元,减少12%。
(1)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2014年均为0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支出33.95万元,比上年38.27万元减少4.32万元,减少11%。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2014年均为0元。
(4)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年6.8万元,比上年8.21减少1.41万元,减少17%。
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要求,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行政运行22.79万元,其中办公费3.9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34万元,印刷费0.73万元等开支。
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决算重要性的认识,提前做好决算编审各项准备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决算编审工作。
(三)严守财经纪律,把好原始凭证审核关。把好与财政对帐关,确保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帐簿数据一致性,提高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