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区政府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深化预算改革,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四)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等管理工作。
(六)指导区级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的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区级的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源建设资金的管理和财政有偿资金的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报社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含二级机构(乡财服务中心、非税局)。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年财政补助收入614.73万元,其他资金收入64.85万元,总收入679.58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7.84万元,其他资金支出68.36万元,总支出586.20万元。其中:财政事务支出544.3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1.24万元,金融支出10.61万元。(详见表格)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73万元,支出517.84万元,结余其中:基本支出369.64万元,主要为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48.20万元,主要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详见表格)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6.92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3.85万元,2015年比2014年减少16.93万元,减少26.52%。无因公出国费用。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6.23万元,比上年减少16.43万元,减少50.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9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1.6%(详见表格)。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0.97万元,包括二级机构。其中:基本工资33.42万元,办公费8.98万元,印刷费6.43万元,劳务费22.72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决算分析、改进措施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决算重要性的认识,提前做好决算编审各项准备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决算编审工作。
2、严守财经纪律,把好原始凭证审核关。把好与财政对帐关,确保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帐簿数据一致性,提高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