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㈠、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对全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负责本区区域内的劳动力资源开发、人才交流、引进工作,对区域内职业介绍机构的登记、认定和发证工作进行管理,组织求职登记、传递和发布用工信息;负责对招工、招聘、劳务供求等广告的审批;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征地转城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其它特殊群体的就业安置工作;负责区属企业失业、下岗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推荐安置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搞好劳动就业和社区就业服务。
3.负责全区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4.宏观调控全区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及劳动报酬的审批。
5.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开发与鉴定工作,组织全区开展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6.承办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和全区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制订行政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7.承办全区国家公务员、国家干部(职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8.承办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辞退、惩戒和申诉控告工作,承办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9.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等有关人员的培训。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调配,发展、培育人才市场,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10.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政策,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11.研究制订全区公务员系列、有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工资统计工作。
12.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一般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等工作。
13.推行人事代理制,代管企业干部和工人的人事档案。
1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军官转业政策,研究制订军官转业安置计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5.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16.指导和督促企业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保险福利政策,负责审批企业的干部职工退休、退职工作,做好工伤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全面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社保科、法规科以及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局、就业服务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4个二级机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全年收入495.74万元,全年支出495.74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306.7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②项目支出189.0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离休干部生活补贴、丧葬费及怃恤金、全区困难职工慰问救济金、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等专项工作。
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共19.93万元,比上年34.18万元减少14.25万元,减少41.69%。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购置费)。2015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台,购置公务用车数为0。全年支出比上年16.58万元减少7.39万元,减少44.57%。(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4万元,全年因公接待166批次、接待人数1790人。支出比上年17.6万元减少6.86万元,减少38.98%。
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7万元,印刷费4.59万元,会议费1.47万元,培训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1.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9万元等。包括了二级机构。
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