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职能
石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区常住及流动人口24余万人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包括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免疫规划、传染病、健康教育与促进、重点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执法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农村饮用水监测等工作任务。
(二) 机构设置
石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是由区卫生局主管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科室6个,属一级预算单位。
本中心编办定编32人,实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正式职工25人,聘用(合同)职工10人,退休职工14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及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和上年财政补助项目结转。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和各种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专项经费等。
石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度收入决算4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4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本中心2015年度支出决算420.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0.5万元(其中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44.63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73.96 万元;卫生监督机构1.91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06.69 万元,单列项目支出113.81万元,合计 420.5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0.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8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2万元,合计420.5万元。
本中心201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9万元。
2、201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石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4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69万元,项目支出113.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
3、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4、本单位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总数为19.63万元。
其中办公费3.77万元、印刷费0.48万元、邮电费1.39万元、差旅费1.16万元等,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 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 共 24.4 万元,比上年 26.02万元减少3.58 万元,减少 12.79%。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8万元(无购置费)。2015 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 为 1台,购置公务用车数为 0。全年支出比上年 26.02万元减少 3.64 万元,减少13.99%。(3)公务接待费用2.02万元比上年1.96万元减少0.06万元,减少3.06%。
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本中心预算执行中存在公务接待费下降幅度不大的现象,2016年我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对公款接待一律按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接待,同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降低接待费用。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严禁公车私用。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