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峰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石发【2015】7号)精神,设立株洲市石峰区科学技术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区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负责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底计划。
3、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级科技项目;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区级科技经费的管理。
5、归口管理全区的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防震减灾、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全区的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组织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学技术局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科技管理和知识产权股
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级科技项目;负责科技成果的管理、申报和保密工作;承担全区产学研合作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对外科技合作的联络工作;承担科技人员培训、进修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和决策;负责全区地震监测设备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工作;承担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科学文化素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上级知识产权工作主管部门开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负责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普及宣传与培训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工作。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本单位纳入部门决算的为本级,无二级机构。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上年度结转和结余1.96万元本年度总收入1268.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47.98万元,其它收入20.71万元,总支出1263.79万元,结余6.86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76.84万;②项目支出1166.83万。
3、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4、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17.16万元。
其中办公费1.47万元、印刷费0.4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7万元,劳务费0.6万元等,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 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 共7.59 万元,比上年8.67万元减少 1.08 万元,减少12.46%。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购置费)。2015 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 为 1台,购置公务用车数为 0。全年支出比上年 5.81万元减少0.79万元,减少 13.6%。(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比去年2.85万元减少0.29万元,减少10.18%。
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根据以上部门决算数据,我部门在2015年预算执行中,较好的完成了2015年初的既定目标,严格执行预算,合理安排使用国家财政资金,不铺张浪费,能做到专款专用,2015年末国家财政拨款项目资金结余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