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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8-12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石峰区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民政局的职能是担负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团民非单位登记、婚姻登记、社会福利、慈善、地名普查等工作。

(二)、石峰区民政局属区政府主管社会事务工作的正科级行政事业部门,属区一级预算全额拨款单位。全局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7人,事业编5人,现有在职干部及员工11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5人,科员4人;退休人员7人,公务车辆2辆。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三)、2015年民政工作成绩

1、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全面搭建服务平台

根据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结合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情况,一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由上年度的月人均补306元提高到31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由上年度的月人均补差161元提高到166.6元。二是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积极组织全区各级低保业务专干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将所有低保对象信息真实完整地录入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三是全面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理念,整合救助资源,发挥救助综合效应,以便捷、规范、高效为出发点,在全区各街道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救助工作机制,减少救助“碎片化”,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截止11月底,全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助4380户、7078人,共发放救助资金249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769户、1338人,共发放救助资金244万元。全区共有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对象28人,全年共计发放供养资金14万元。

2、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不断提高救助标准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不断规范,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继续采取民政医疗救助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动服务模式。医疗救助对象凭救助卡及本人身份证可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购药。二是运用“一站式”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城乡困难对象可享受到快捷简便的“一站式”医疗服务。实施“一站式”结算平台办理医疗救助,不仅简化了申报、审核、审批等较为繁杂的相关手续,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只要属于规定救助范围内的救助对象,就能享受到快捷、高效的医疗救助服务。三是资助了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以及残疾人家庭参保参合。四是针对住院对象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至11月底,全区共计享受医疗救助对象887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77万元,其中资助参保参合对象6128人、参保参合资金26.8万元;享受发放重症病人医疗救助卡 860 人、救助资金43万元;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对象950人、医疗救助资金218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408人、救助金额59.2万元,临时医疗救助530人、救助资金30万元,有效的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3.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建立救灾应急预案,确实做好救灾应急工作。一是高效规范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2015年共接收上级拨付冬春救灾款20万元,共救助214户600多人,并对救助人员名单和救助款数额进行公示,确保救灾资金发放严格接照“户报、村评、乡审、区定”程序确定,确保救灾资金发放公开、公正和公平。二是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为1100多群众作了现场咨询,共计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三是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石峰区叫鸡岭社区创建为“湖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工作,实行汛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明汛期值班纪律。

4.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开展“春节”慰问活动。由区民政牵头,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区武装部五大家主要领导对辖区内驻区七个部队,1500多名官兵和军烈属进行慰问,发放慰问物资约18万余元,得到了部队官兵的高度称赞,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对驻区部队官兵的关怀,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

5.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截止11月底发放抚恤金397.9万,其中残废军人抚恤金228万元,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和春节慰问金156.5万元,优抚医疗补助4万元,其他优抚支出9.4万元。二是2015年秋季共接收退伍军人报到61人,其中城镇兵50人,农村兵11人。同时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29.6万元,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2.8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4.536万元。办理自谋职业2人。三是9月底全面完成黄子日烈士墓修缮工作,为群众缅怀先烈提供一个良好的场所。

6.军休职工的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我局共接收军休职工163人,其中广空四站移交161人,76199部队移交2人,占全市代管对象65%。每月月初通过银行代发军休职工本月工资51.60743万元。4月份,我局在广空四站人劳处的大力配合下,组织全体军休职工在株洲市中医院进行了一次健康体检,并得到肯定和好评;6月份,组织部分身体健康并擅长乒乓球运动的军休职工集训,参加全市军休系统的乒乓球比赛;并对重病患者进行慰问。并接受省厅对我局的军休机构管理经费和军休职工生活补助资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无违规违纪行为。我局正准备接收开展第七批军休职工的移交工作。

7.信访处结到位。及时办结株洲市12345市长热线10余件。完成人大、政协交办提案9件。

8.福利企业稳步发展。2015年5月,配合市民政局组织对全区9家福利企业年检,年检合格率100%。

9.做好收养和孤儿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和《湖南省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收养工作,开展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15年办理收养登记3人。二季度取消孤儿身份1人,现认定孤儿13人,及时发放孤儿生活费,600元/月,保障了孤儿的基本权益。

10.加快慈善发展步伐。进一步完善石峰区爱心慈善超市、东门社区慈善超市、沈家湾社区慈善超市规范管理制度。春节期间开展了“送温暖大走访活动”深入特困家庭,送去过年物资、棉被、保暖衣、日常生活用品及慰问金,价值7500元。为辖区内身患重病的困难户发放“金叶慈善医药救助卡”60张。同时我局聘请专人值守爱心超市迎接创文复检工作,并经常开展了救助活动。并为响石三村7户火灾居民,送去了米、油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的必须品,解除了燃眉之急。

11.加强民间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增强。2015年,新登记注册社会团体组织6家。目前已参加年检社会组织有42家,合格率100%。通过年检表明,我区所辖的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执行和运用政策到位。

12.婚姻登记和计生综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严格依照《婚姻登记条例》进行登记。目前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1788对,离婚登记648对,补办结婚登记423对,补办离婚离婚38对,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2280份(9月21日根据民政部要求取消开具无婚姻证明)。登记准确率达100%。二是协助计生部门做好婚前检查工作,及时录入湖南省“实时通”人口管理系统信息,使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共享。三是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生综合治理和“失独”家庭救助工作。

13.切实做好地名普查工作

成立了“石峰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石峰区第二次全面地名普查的通知》、《株洲市石峰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出台了制度,明确了普查目标任务、普查范围、组织实施、职责分工、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内容。

组建了工作班子,搭建了办公平台,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会和相关部门协调会,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制作了宣传专栏以及电子显示屏对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宣传。10月底成功对地名普查外包服务进行了招投标工作,把普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石峰区民政局2015年财政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5年度决算基本情况

本次决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本级,无二级机构。

1、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总收入6369.19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收入529.0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11.87万元,抚恤收入1026.92万元,退役安置收入1202.1万元,社会福利收入39.54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收入35.7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3030.66万元,临时救助收入35.07万元,医疗保障收入411.65万元;2015年总支出5677.11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22.1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87万元,抚恤支出876.0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777.42万元,社会福利支出9.54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13.0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30.66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4万元,医疗保障支出379.2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45.42万元。

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5万元,支出14万元,结余1万元。

4、“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共8.73万元,比上年8.27万元增加0.46万元,增加5.56%。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购置费)。2015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台,购置公务用车数为0。全年支出比上年6.11万元增加1.48万元,增加24.22%,原因是2015年因公用车较多。(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全年因公接待12批次、接待人数80人。支出比上年2.16万元减少1.02万元,减少47.22%,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要求,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53万元,其中办公费1.71万元,印刷费5.3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委托业务费127.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万元。

6、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6.43万元,其中工程类采购支出17.98万元、服务〔晒褐С?8.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