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根据《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代表管委会、区政府协调国土部门承接征地拆迁项目,并下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
(2)代表管委会、区政府协调统一管理、调度、协调和考核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调和考核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协调处理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有关矛盾,解决因征地拆迁遗留的有关问题。
(3)负责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分析研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具体措施。
(4)负责协调管理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全区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和划拨。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被拆迁人员安置资格进行认定,以及负责安置指标的审批管理工作。
(7)依据法院裁定,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或配合实施司法拆迁工作。
(8)参与征地拆迁项目评审、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9)承接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人员情况:本单位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石峰区征地拆迁系列协调管理工作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股室4个。本年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全办共有人员18人,其中7人为全额拨款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次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本级(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决算682.70万元,支出决算659.01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18万元
①基本支出61.1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②项目支出510.07万元,主要是用于征拆项目的安置过渡费及预交安置房款利息的发放以及项目的协调经费。
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本年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1.96万元,比上年19.41万元减少17.45万元,减少89.9%。其中公务用车1.44万元比上年6.76万元减少5.32万元,减少78.7%。,公务接待费0.52万元比上年12.65万元减少12.13万元,减少95.89%。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台,国内接待批次12次,接待人次为12人。
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5、因为我单位是区一级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6、本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数为10.72万元,其中货物类10.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