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16〕5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区会计信息质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税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单位
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包括会计账簿设置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等。检查以2015年度为重点,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
本次检查的重点行业是医药行业,具体单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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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 别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主营业务 |
法定代表人 |
所在地区(*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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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医药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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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
石峰区疾病控制中心 |
事业单位 |
传染病预防控制 |
黄志成 |
株洲市石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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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立医院 |
石峰区妇幼保健所 |
事业单位 |
妇女儿童保健 |
吴晓谊 |
株洲市石峰区 |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结束。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进行监督。如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请予举报。
举报电话:0731-22629917 ;举报邮箱:shifengquczj@126.com
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