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8日至2024年1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组织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委组织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组室负责人为成员。二、细化整改责任。确立了整改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三、确保工作实效。部务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对口科室的联系对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11月17日,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阶段性完成1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3个;巡察未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还不到位
1.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项制度要求,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丰富学习形式。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把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学习成效。
2.没有聚焦区委要求重点学习的内容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区委《理论工作提示》逐月梳理,认真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按质按量完成学习。二是对前期未学的重点内容进行梳理汇编,组织部务会成员补学。
3.落实为基层减负赋能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重复要资料要数据、报刊征订任务重问题开展调查核实,与相关部门合力对党报党刊外报刊征订工作进行监督和规范,精简优化资料数据收集、共享机制。二是对职级晋升向乡镇(街道)人员倾斜不到位问题,加大职级晋升向乡镇(街道)人员倾斜力度,对表现优秀、勤恳工作、长期扎根基层的乡镇(街道)干部优先晋升职级。
4.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第一时间向存在问题的党(工)委下发交办函,责令限期整改。二是2025年6月9日—6月13日,组织开展全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政策解读纳入培训内容。三是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调研指导力度,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5.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有短板。部分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不能满足开展党员活动的需要。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实际需要为相关基层党组织提供过渡性村级党群服务阵地。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了3个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用地。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
6.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期规划。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科级领导岗位,特别是关键部门领导班子空缺岗位的配备力度。三是加大招考力度,做好公务员招录。持续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开展师徒结对、揭榜挂帅等行动,有计划选派年轻干部到一线岗位磨炼,培养储备一批能力过硬、成熟可用的年轻干部。加强对干部日常考察了解,及时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7.协助区委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注重选拔任用政治素质过硬、人岗匹配度高的优秀干部。二是抓好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好乡科级干部进修班、乡科级领导干部任职班、专题研讨班(读书班)等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区管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理论素养。
8.科级干部结构不够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招考力度,做好公务员招录,不断储备经济金融等方面的专业型年轻干部。及时更新石峰区专业技术干部人才库,加强对工程建设、城乡发展、社会管理、经济金融、医学、会计、教育等行业领域干部的考察了解,及时发现储备优秀的专业型干部。二是开展师徒结对、揭榜挂帅等行动,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一线岗位磨炼,大力提升干部专业能力。三是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逐步优化科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专业结构。
9.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监督,对说情打招呼干预干部提拔任用的,一律坚决抵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二是在干部日常考察、政治素质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中重点关注相关人员,在选拔任用、岗位调整等方面重点管理。三是持续落实“肃流毒”工作要求,对与原区委书记张建勇私交密切、干群反映较多的重点关注对象继续抓好重点管理,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对接,做好分类施策,坚决肃清流毒。
10.民主推荐参与范围不够广。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加强对组工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选人用人工作有关法规和程序要求。
11.档案任前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人员档案中缺失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和补充完善。二是在组工系统开展干部选任政策及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业务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2.指导监督下级党组织干部选任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区直各单位、乡镇(街道)股级干部选任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重申单位内部股级干部选任工作各项要求。二是开展股级干部混编混岗、长期未交流等情况的摸底,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加强调度,对各单位股级干部交流、选任等情况进行“回头看”。
13.人才政策兑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19、2020年新入职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已完成发放。二是加强人才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好人才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按规定做好人才配套服务。三是组织开展人才政策、项目申报等业务知识学习。
14.对人才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人才有关会议及工作要求。二是严格对照市级人才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人才服务有关配套细则。三是加强人才工作的统筹指导,协同推进人才工作开展。四是优化人才项目申报流程,提升人才工作质量,不断推动全区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15.软弱涣散党组织摘帽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制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四个一”责任人,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持续做好跟踪问效。二是完善“自评、乡镇(街道)考评、区级评估”三级验收程序,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情况实施高标准验收。三是对完成验收的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改实改,不反弹回潮。
16.对基层党建指导督促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巡察中指出的基层党建问题严格督促整改。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结合工作部署,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党建调研,及时发现基层党组织业务不规范问题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四是用好巡视巡察工作成果,针对基层党建普遍性问题在全区面上推进同类同改。
17.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发现的党员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按有关文件精神处理。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业务指导,将党员发展、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流动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常规工作纳入培训班授课内容,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业务水平。三是梳理基层党建常见问题,将业务指南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
(三)反馈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缺位
18.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抓好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要求,提升廉政谈话针对性和实效性。
19.对区管干部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二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三是组织深入学习干部监督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20.转任职级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全区各单位加强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职员考勤管理的通知》的学习,进一步明确职级干部工作职责,加强职级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二是定期了解各单位职级干部工作任务安排、履职情况,强化职级干部履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作为职级干部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的参考。三是定期组织开展作风联合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处理。
21.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考核机制,优化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二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担当作为、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干部及时进行提拔重用或晋升激励。三是推动干部能力提升,持续开展师徒结对、揭榜挂帅等行动。四是扎实开展干部专业能力精准培训。五是严格落实《石峰区干部末位淘汰暂行办法》。
22.组织处理措施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人员年度考核评定等次进行重新认定,并在2024年度考核文件中进行明确。二是对年度考核影响的相关待遇进行纠正。
23.对日常监督责任理解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石峰区委组织部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暂行办法》,部务会常态化听取区委巡察工作有关情况,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持续跟踪问效。二是严格审核把关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保反馈问题能够从根源上纠正、整改。三是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情形严肃问责,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4.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细化部务会成员和组室负责人日常监督责任。二是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三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部务会及时听取和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四是加强与区纪委、区委巡察办的沟通联络,协同开展日常监督、整改评估等工作,协助选派优秀干部参与巡察。
25.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石峰区离任村(农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实施办法》,重点对补贴申领资格条件、申领程序、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修订,确保离任村干部补贴发放规范有序。二是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必答题”,纳入年度区委直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
(四)反馈问题:建设模范政治机关有差距
26.班子组织生活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严格审核会议资料。二是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
27.混编混岗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按“三定”方案要求对人员进行调整,对于因工作需要暂时无法调整的人员制定过渡性措施,明确调整期限。二是对部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岗位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分析,按照日常表现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有序推动轮岗交流,逐步实现人岗相适。
28.人员空缺情况较为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常态化了解年轻干部成长情况,提前关注和培养潜在人员。二是结合单位推荐、个人表现等,将优秀年轻干部吸纳进部机关,补充人员力量。
29.干部任免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部机关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注重选拔业务精通、担当作为的组工干部担任组室长。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学习,规范组室长任免程序。
30.自我要求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单位重新开展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并组织专题培训,强调工作纪律要求。二是制定出台《2024年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严格对标对表做好2024年区管干部考核工作。
31.未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邀请审计部门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支付、公务卡结算、政府采购等管理。
(五)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有缺失
32-34.巡视反馈、“未巡先改”、“同类同改”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掌握整改不到位的具体情况。二是组织开展分析研判,重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三是加强整改监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增强政治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扛牢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紧盯整改任务,对阶段性完成的问题强化督促指导、跟踪问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对已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组织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业务中来,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2629616;电子邮箱:840733357@qq.com。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组织部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