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株人社函〔2025〕9 号)要求,经石峰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确认宁宏同志获得初级职称。现将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相关人员有异议,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石峰区职改办反映情况(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31-22629700
电子邮箱:5784053@qq.com
邮寄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区政府大楼318办公室
附件:2025年度株洲市石峰区民营企业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株洲市石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