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株洲市石峰区民政局1名执法人员调离岗位,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对该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现将需作废证件公告如下:
姓名:覃小菁,性别:女,执法证编号:18020310001。
兹有株洲市石峰区农业农村局2名执法人员调离岗位,1名执法人员不再参与执法工作,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对该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现将需作废证件公告如下:
姓名:陈勋,性别:男,执法证编号:18020319001;
姓名:唐静,性别:女,执法证编号:18020319002;
姓名:苏路,性别:男,执法证编号:18020319003。
兹有株洲市石峰区应急管理局2名执法人员调离岗位,不再参与执法工作,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对该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现将需作废证件公告如下:
姓名:邓元满,性别:男,执法证编号:18020324006;
姓名:李梓弘,性别:男,执法证编号:18020324007。
兹有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健康局6名执法人员(其中5名执法人员调离岗位;1名执法人员退休),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对该同志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现将需注销证件公告如下:
姓名:夏建平,性别:男,执法证编号:18020322005;
姓名:朱 江,性别:男,执法证编号:18020322025;
姓名:苏 贞,性别:女,执法证编号:18020322027;
姓名:吴 艳,性别:女,执法证编号:18020322017;
姓名:何 科,性别:女,执法证编号:18020322015;
姓名:周依琳,性别:女,执法证编号:18020322026。
株洲市石峰区司法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