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进一步规范全区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工作,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委编办)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开展了对辖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本级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总量3%的比例,在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随机抽取被核查事业单位3家,分别为株洲市石峰区朴塘小学、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株洲市石峰区北星小学。
二、检查的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的方式。检查人员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流反馈等环节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事业单位是否按要求报送2024 年年度报告,填写的内容是否规范、准确;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际账目与年报公示内容是否一致,资产状况是否继续有能力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登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存在自核准登记后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是否涉及诉讼投诉;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三、检查的结果
经检查人员对3家抽查单位进行检查,3家事业单位发现问题3个(内容详见附件),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形成3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由事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存在问题的督促其限时整改,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株洲市石峰区2024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