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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司法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37日至57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对石峰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13日,市委巡察组向石峰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石峰区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对照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25328日,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0件信访件,已办结0件,正在办理0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科学规划,保障学习有序开展。2024年,局党组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组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安排,确保学习有序推进,不再与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党员大会学习混淆,确保了学习的独立性和针对性,2024年共开展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丰富形式,深化理论学习效果。结合线上线下资源,采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国式现代化面对面》等理论读物。通过精读原文、交流心得,促进领导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三是及时传达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会议精神。20241114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珠海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2025228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聚焦主责主业,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4510日、115日召开局党组会,结合我局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进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安排。制定2025年度社矫对象教育培训计划,并下发至各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负责人在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是强化普法宣传,拓宽法治传播渠道。区委依法治区办于2024827日出台《株洲市石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传播法律知识,2024年累计转发96条普法内容,吸引573人关注,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同时发布15条新闻稿件,及时传递局内重要动态。三是加强巡查,确保法治宣传长廊正常使用。对长石村法治宣传长廊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检查,确保长廊实现法治宣传职能,未出现被挪用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宣传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宣传长廊的管理,及时更新普法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好这一普法宣传平台。

3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督察工作。2024年区委依法治区办对我区24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出3个方面6类问题,督察出5个方面12类问题。并于929日至30日,在区市监局、区人社局、学林街道进行实地督察,并提出涉及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政务信息公示公开等11条整改意见,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开展述法工作。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我区51家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已上交2024年述法报告。

(二)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

4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廉政建设,健全责任体系。于2024510日、2025124日,分别召开2024年度、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规划与系统安排,明确工作方向与重点任务,对廉政风险点进行研判制定并出台《2025年区司法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2024年全年累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8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现的潜在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廉政教育。2024年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7次,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2025228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鲜活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促使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醒,坚守初心使命。

5“两带头五整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凡重要工作部署均提请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决策,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包抓、责任室主攻的三级责任体系,确保重点工作全链条闭环管理、全过程跟踪问效。20241023日,组织全体在编在岗干部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专项行动,21名领导干部对照6个方面30项具体指标开展全覆盖自查,实现问题线索零报告。

6工作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考勤管理。我局在收到工作纪律检查情况反馈后,先后于329日、1023日召开局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工作纪律再要求,特别强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修订完善《石峰区司法局请销假管理规定》,严抓日常考勤,自2024年第四季度始,每月集中抽查2次考勤情况,未发生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情况。二是严格公车管理。修订完善《石峰区司法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每次用车均需用车人及驾驶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具体要求,未发生公车私用现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针对本月公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反馈问题: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7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4115日,召开党组会,聚焦“镜鉴”剖析材料整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会议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查摆剖析材料撰写过程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明确由党组书记牵头对剖析材料逐项审核,将不符合要求的表述及时更正。会议着重强调,要严格落实材料质量管控机制,对各类检视剖析材料、总结报告等文书,全面推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客观、数据准确无误,切实提升公文撰写质量与工作效能。1114日,召开党组会,局党组班子针对“镜鉴”剖析材料整改问题作出深刻反思,并围绕党建工作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展开全面系统研讨,科学谋划下一步工作目标与方向。

8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4722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支委全体成员熟悉选举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开展党内各项组织活动。2024910日,局党支部依法依规完成换届选举,新一届支委班子分工明确,协同推进党建工作。制定了《2025年区司法局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明确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时间安排、参与对象及具体内容,为我局党建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指引。

(四)反馈问题:落实主责主业要求不高

9行政复议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1225日,组织行政复议人员、政府法律顾问参加2024年全国行政复议系统线上培训,增强专业素养。二是加强案件研讨。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案件分析讨论会。2024724日,召开孟某行政复议案件讨论会,采用“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结合的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三是总结过往案件。组织行政复议人员重新查阅株石政复议字(20223号、株石政复字(20234号、株石政复议字(20237号案件,对存在的未全面实体审查等问题进行总结归纳,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决定审查机制,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另经核实,株石政复字(20234号案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行政复议办公室书面告知其需补正的事项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10社区矫正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业务水平。20241118日,区司法局组织召开第三季度社区矫正工作讲评会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会议依托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结合随机抽查及全面检查结果,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越界预警、日常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通报。会议明确要求,各司法所所长务必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现有不规范档案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整改和完善,现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强警示教育。2024513日、14日,我局组织121名社矫对象召开警示大会,以蒋某某违反社矫规定被依法收监案为鉴,强化社矫对象服刑在矫意识,增强社矫对象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落实责任到人。依托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建立“双查”工作机制,按季度开展随机抽查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至各司法所所长,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处理聂某违规情况未及时对其进行训诫的问题,我局已给予时任社矫股股长、田心司法所所长全局通报批评。

11法律援助有待进一步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推动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归档。我局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下达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归档通知函。2021-2023年全区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现已办结归档1148件,结案率94.56%。二是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分配比例。2022年前,因辖区内无本地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案件长期依托代管的律师事务所承接办理。鉴于该所律师团队专业性强,案件办理质效较为稳定,客观上造成了案件分配集中的情况。辖区新增律所后,因为工作习惯问题,没有及时调整案件分配方式。2024924日,组织我区四家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各律所对于案件分配的意见建议。目前,我局通过整合法律资源、优化分配机制,4家本地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件占比61.8%2家代管律师事务所占比27.7%,其他律所占比10.4%,已实现案件指派科学均衡。

12规范性文件审查不规范,备案、公布有遗漏。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登记专项核查系统梳理2021-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建立《石峰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发文台账》,逐件标注文号、发布日期等信息,确保底数清晰、信息准确。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全周期动态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三统一”程序,同步上传至“智慧人大”平台备案,构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监督闭环管理体系。

13推进依法行政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开展的区本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两项工作一体推进。严格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区本级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我区24家行政执法单位实施全面督察。929日至30日,在区市监局、区人社局、学林街道进行实地督察,共提出11条整改意见。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瑕疵、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我局已2025328日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组织全区32个行政执法单位和8个镇街道)共139名执法骨干参训。本次培训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务、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实务等核心内容,通过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适用能力、程序规范意识和执法监督水平,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法治化,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队伍保障。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于2025年下半年举办第二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实现全区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三是严格发文程序。2021年以来“石司合审”“石司规审”两类文件会签资料及登记发文台账的缺失,现已补充完善。

14“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整改措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需加挂功能室牌子,但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开展乱挂机构牌子专项清理和严控机构加挂牌子的通知》(湘编办〔202454号)及上级要求,我局已清理相关功能室挂牌。对此,我局已向上级部门请示,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同时,按照上级政法委关于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工作部署,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与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统筹推进,确保基层司法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五)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5落实上级过“紧日子”思想不牢。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服务采购事项均需经过党组会议的审议批准,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并按照《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采购。二是对购买服务公司严格考评。购买服务公司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下派工作人员2024年度个人总结已上党组会评估审核通过。另经核实,2021-2023年期间,因购买服务人员增加等原因,购买服务费用逐年增长。

16资产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已清理。移动通讯1800是社区矫正股预存的话费,因发票未及时入账导致长期挂账,现已清理完毕株洲供电公司2279.022017年底预存电费2万元后,20184个月的电费发票未及时冲抵,现已清理完毕现金交款41412.39,因凭证缺原始附件,经向当时报账员、会计及现代理会计询问,2017年底区财政采取下指标的方式确定各单位的收入,指标下放至我局但款项并未拨付到位,导致挂账,下一步我局将召开局党组会议定解决。二是调出人员挂账清理。5164.15是我局前任办公室主任任我局报账员时预存的电费,现已找到缺失电费发票并清理完毕。

1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与人员分工,财务报账员定人定岗。二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已督促代理记账人员将2023年工会收支记账,并按要求补充完善了会计档案。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记账迟延现象不再发生。三是对2021法治长廊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项目采购不规范的根本原因是对《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落实不到位。深化制度学习,组织采购业务人员专题学习《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提升依法采购意识,严格遵循“先履约后付款”原则,坚决杜绝超比例预付行为。强化源头管控,将“过紧日子”要求嵌入采购流程,明确需求论证、预算审核、履约验收等环节责任,对采购必要性、合规性实施双重审核。

(六)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

18老龄化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法治队伍建设需要,我局于2024年招录了1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年龄2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公务员,目前在法制股负责行政复议诉讼、律师管理、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培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落实“师徒结对”培养模式,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能、胡毅担任导师,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全面提升我局4名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2025年度,我局结合实际工作需求,严格依照公务员招录程序规范,已向区委组织部提交公务员招考申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公务员,持续充实法治专业人才队伍,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19党员发展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我局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现有干部平均年龄46岁,部分新入职干部入职前已具备党员身份,导致我局近十年党员发展工作处于停滞状态。为切实改善这一状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优化党员队伍结构,20241031日,我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党员发展培养计划,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与规划。202411月,两位年轻同志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我局及时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深入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遵循党员发展标准和既定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员发展工作。

20重要岗位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整改措施:我局将于2025年招录两名公务员,充实干部队伍,积极培养安排至空缺学林司法所、云田司法所所长岗位。今后,出现人员空编情况,我局将及时向组织部汇报,申请招考,持续为基层司法所补充人员力量。同时,我局已制发《关于乡镇(街道)司法所及区综治中心人员安排的通知》,确保每个司法所均有在编在岗干部负责该所的全面工作,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七)反馈问题:上轮巡察反馈意见、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有差距

21意识形态重视不够的情况依旧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4510日、115日召开党组会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局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在普法宣传方面,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在法律援助方面,重点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社区矫正方面,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严密把控在矫人员动向,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2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情况依旧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024年共召开13次党组会,研究决定50个“三重一大”事项。

23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情况依旧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从严落实会议记录管理工作,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内专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明确要求党组成员围绕决策建议逐一发表意见,对“同意、不同意或缓议”明确表态并陈述理由,确保民主讨论程序规范完整。细化会前议题审核、会中全程纪实、会后归档核验的闭环管理流程,重点强化不同意见及决策依据的完整记载,实现会议记录全流程可追溯、决策过程全环节有印证,切实提升议事决策质效与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严抓实,始终保持“整改不松劲、攻坚不停步”,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以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态势深化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整改成果标本兼治。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出现的新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深挖细究;对整改效果未达预期、不够彻底的问题,持续加大力度,进行再次整改,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果得以稳固。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坚持将整改落实与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以整改促提升、以规范促发展、以机制转作风,推动问题整改转化为制度性成果、系统性成效。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区核心任务,充分转化整改成果,系统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律服务质效升级、执法监督体系完善等重点领域攻坚突破,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区域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7577190;电子邮箱:sfj19973308184@163.com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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