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告如下:
一、公示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经石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
二、办理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三、报送材料、报送程序和填写说明
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应包含事业单位办企业情况,如存在办企业情况,请列举所办企业数量、名称和经营情况;如无此类情况,则填写“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详见《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解答》(附件)。
四、网上公示
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结束后,石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通过“石峰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hifeng.gov.cn/)向社会公示。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采取处罚举措,并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信用株洲”等网站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维,联系电话:22629701,办公地址:石峰区政府11楼1127办公室;
附件:《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解答》
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