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株教职改领字【2023】3 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相关程序,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2023年度我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教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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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石峰区中小学系列二级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