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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03-10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度13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街道(镇)、各社区(村)、各单位认真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
株洲市石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日
石峰区水库大坝安全及防汛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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