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版)的公告》(2019年第5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对株洲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对株洲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株洲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见附件)进行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各县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本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调整发布工作。
二、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0日起执行。《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株洲市2018年版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株发改发〔2018〕181号)同时废止。
附件:株洲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