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港务总公司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株石征国字〔2018〕4号
港务总公司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了《港务总公司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已组织相关部门论证,现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后三十天。征求意见期内欢迎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和社会公众,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陈涛、何花
联系电话:18373309236 15873367531 22528776
提交地点: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项目部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