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7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株石人常办发〔2017〕10号《株洲市石峰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促进工作为目的,紧紧围绕建设"一极三区"总体目标,结合"五问五考"实施细则,依法评议,依规操作,客观评价工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文体旅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情况;
3.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以及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4.2016年以来主要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情况;
6.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三、评议形式
1、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评议动员;
2、就文化体育和旅游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3.区人大评议调查小组牵头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行政管理对象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4.区人大评议调查小组牵头采取调研走访、约见询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意测评、问卷调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征求社会对专项工作的意见;
5.区人大评议调查小组与被评议单位交换意见、反馈情况;
6.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评议情况汇报,并对受评专项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7区人大将专项工作评议结果向区委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启动阶段(5月至6月)
1.制定文体旅局评议工作方案(5月底前完成);
2.召开文体旅局干部职工会议(6月上旬完成);
5.6月30日前,形成文体旅局书面自查报告。
(二)调查评议阶段(7月至8月)
1.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调查小组,组织人大代表听取文体旅局工作情况汇报,收集代表意见,同时到对口基层单位、街道、村(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调查、视察、走访、检查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
2.向被评议单位反馈情况,于8月31日前形成评议调查报告,评议调查报告由各评议调查组长负责撰写并报牵头领导审核把关。
3.五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负责组织本团代表听取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并收集相关建议意见。
(三)会议审议阶段(9月中下旬)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在9月份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评议情况汇报,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至12月)
根据常委会评议结果,区文体旅局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分管副区长和局长于2017年12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工作评议有序进行,取得实效,区文体旅局成立迎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哲任组长,副局长袁艺文、黄艳芝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迎接评议活动的综合协调。
石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区人大第四评议调查小组成员名单
2.2017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
附件1
区人大第四评议调查小组成员名单
牵头领导:翁领先
参与领导:单湛君
组 长:赵克西
成 员:李 玢 唐春芳 黄 金 苏建政
人大代表:肖 灿 左仲端
附件2
2017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
阶段
| 主要工作 | |
被评议单位 | 评议调查小组 | |
动员启动阶段 (4月至6月) | 1、参加专项工作评议动员大会。 2、5月31日前,制定接受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召开本单位干部职工会议。 3、6月3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 1、参加专项工作评议动员大会。 2、审核被评议单位接受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3、参加被评议单位干部职工会议。 4、审核被评议单位自查报告。 |
调查评议阶段 (7月至8月) | 提供本单位职工花名册、基层主要对口联系单位花名册,配合评议调查小组开展评议调查。 | 1、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调查、视察、走访、检查等形式开展评议。 2、8月31日前,形成评议调查报告。 |
会议审议阶段 (9月中下旬) | 1、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自查情况; 2、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满意度"测评。 | 1、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评议情况。 2、参加"满意度"表决。 |
整改落实阶段 (10月至12月) | 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常委会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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