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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民政局2016年落实 省市实事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何敏 发布时间:2016-12-02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2016年,涉及石峰区民政局的实事内容为:一确保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二是确保全市城镇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30元/月;三是确保农村

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30元/年。现将实事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确保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

目前我区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达到5490/年。

二、确保全市城镇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30元/月

目前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由上年度的月人均补316.5元提高到331.8

三、确保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30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由上年度的月人均补差166.6元提高到171.7元。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12月8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区实事考核办反映。

联系方式:

区考核办地址:   响田路石峰区政府大院3楼

邮编:412005     联系电话:22629606

区民政局地址:    响田路石峰区政府信访大楼4楼         

邮编:412005    联系电话:22232637

举报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石峰区民政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