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简介
石峰区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信息管理、妇女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指导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我区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结合石峰区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际情况,拟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名。
二、招考职位
1.公卫医师 4名。(石峰区疾控中心)
2.内科医师 1名(男检)、妇保医师1名。(石峰区妇幼保健所)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公共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相应的执业资格;
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身体素质条件;
5、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人员明细(详见附表)
五、招聘范围
所有符合招聘条件人员。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6 月 18日至 6月 29 日(上午9:00点至12:00,下午2:00至5: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局(株洲市响田路石峰区政府院内3楼),联系电话:0731—22232607。
3、方式和要求:带齐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到石峰区卫生局现
场报名。(本人工作简历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预防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公卫医生职位的除外。
七、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八、考试方法和范围
(一)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分值各占50%,预防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公卫医生职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公开招聘人员成绩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咨询电话:0731—22232607
(二)考试范围
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以及操作技能为主。
九、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人数的确定及要求
(一)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要求
根据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预防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公卫医生职位的除外。面试人员名单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及要求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面试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验,体检人员名单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区人社局对体检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区人社局对考察过程实施监督。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可依次递补,但不超过两次。
十、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方式、举报及投诉电话
1、公布方式: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
2、举报或投诉电话: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681083)、石峰区监察局(22629628;15873368308)。
十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需要说明的内容
石峰区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组成。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执行,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出现,确保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表:石峰区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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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数 量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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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医生 |
4 |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应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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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医生(男检) |
1 |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36周岁以下,男性;应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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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保医生 |
1 |
具有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女性;应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