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督查专报
9月10日,为了切实推进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对区城管局、区治违大队、区安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进行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专项督查,其他未被督察的单位应以此为契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工作的自查、整改。现将情况专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从督查的整体情况看,我区的行政执法工作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政府法制工作的加强,各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一是进一步健全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都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各种管理制度,并将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提高执法效率。二是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结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开展,各执法部门认真查找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三是执法文书的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在开展评查工作中,各部门围绕执法全过程,加强了每宗执法案卷原始材料的保存、移交、整理和归档,执法案卷归档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充分,量罚幅度基本适当,行政执法程序逐步走向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书格式方面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部门使用本行业系统统一制定的文书格式,文书格式基本执行行业系统自行制定的标准,内容还存在不齐全方面,按照要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送达回执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部分案卷卷宗存在填写不齐全和法律文书留存错误的现象。
(二)事实证据材料方面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部分行政处罚案卷案由书写不规范,对违法事实、主要情节表述不详细;有的案卷笔录不规范,笔录内容也过于简单,被询问人基本情况不实,调查记录不完整,有的笔录有事后补记的嫌疑。
(三)程序方面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有的案卷没有调查报告,有些案卷只告知了陈诉、申辩权,没有告知听证权,须听证的没有进入听证程序,也没有当事人放弃听证的依据;有的案卷立案时间在询问时间之后,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先立案后调查的程序;执法文书送达的程序还不规范,有的送达回证不能体现所送达文书的种类名称或当事人;有的案卷内部批准手续不齐全等。
(四)执法效果方面
从督查情况来看,有些案卷反映不出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有的案卷罚款收据或复印件附卷不规范。
(五)卷宗整理方面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有的单位案卷装订不整齐;卷皮制作不规范,有的案卷无卷皮;有的案卷没有归档;有的案卷没有卷宗号;有的卷宗号与实际立案时间有冲突;有的卷内材料没有编号。
三、督查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执法部门必须切实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
2.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各执法部门要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培训执法人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使案卷评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目的。
3.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各执法部门领导要把业务素质较高、综合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配备到法制工作岗位,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经费保障和工作支持。法制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