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稿件页
  • 索引号:
  • 112/2016-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统一登记号:
石峰区民政局2012年落实省市实事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2-11-05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石峰区民政局2012年落实

省市实事完成情况公示

 

2012年,涉及石峰区民政局的实事有五项内容:一是城镇低保保障线标准为每人每月370元;二是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305元;三是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100元;四是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000/年;五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0现将实事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低保工作

根据《株洲市城区城镇低保提标工作方案》的要求,从2012年元月1日起,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70元,目前我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平补差金达到了31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金达到了153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今年省、市、区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今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0栋,目前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五保供养

根据省、市实事考核标准,要求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达2000/年,今年我区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达到4740/年。

公示时间为2012115日—111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区实事考核办反映。

联系方式:

区考核办地址:   响田路石峰区政府大院3 

邮编:412005      联系电话:22629773

区民政局地址:    响田路石峰区政府信访大楼4         

邮编:412005      联系电话:22232637

举报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石峰区民政局

 20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