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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专项资金预算公开项目表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3-11-25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资金名称

使用范围

分配原则

申报程序

农村医疗救助

 

农村居民

根据石峰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审批

社区(村)、街道、区民政三级审核审批

城市医疗救助

 

城市居民

根据石峰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审批

社区(村)、街道、区民政三级审核审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农村居民

根据株洲市低保条例审核审批

社区(村)、街道、区民政三级审核审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城市居民

根据株洲市低保条例审核审批

社区(村)、街道、区民政三级审核审批

抚恤补助资金

 

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和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籍60岁退伍军人、义务兵

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按照不同对象分两种申报审批程序:1、社区(村)、街道、区民政三级审核审批2、区、市、省三级审核审批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用于灾民的转移安置、生活困难、因灾倒房恢复重建等救助

根据辖区受灾、报灾、核灾情况分配资金

村、社区、街道、逐级上报灾情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孤儿

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

监护人申请、社区、村、街道调查讨论、区民政局复核审批

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资金

 

农村五保户

根据湖南省五保供养条例审核审批

社区(村)、街道、区民政三级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