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开展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株体发〔2014〕9号),为确保我区国家样本量提取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建立我区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和掌握我区国民体质状况和发展趋势,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长期动态观察我区国民体质状况,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科学深入开展,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监测人员、对象和监测内容
(一)监测人员
市体育局及区文体新局派出工作人员组成监测队。
(二)监测对象
根据市下达我区的任务,我区国民体质监测的对象为年满3周岁至69周岁的中国公民。分为幼儿(满3周岁到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