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许审批

来源:石峰区文旅体局 作者:石峰区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1-09-09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本)第十七条

申报条件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破坏和影响文保单位的本体及环境风貌。

申报材料

1.申请函原件一份;

2.计划任务书复印件一份;

3.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设计方案原件一式两份;   

4.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原件一式两份(评估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并入设计方案);

5.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资料原件一式两份(不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非必要)。

办理程序

受理一实地勘察—分管领导审签—办结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科室

石峰区文旅体局0731-2262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