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5年第S011号
来源:食品室 作者:食品室 发布时间:2025-10-23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SP202510948 | 胡萝卜 | 甲拌磷 |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智成医院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铜藕路360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株洲智成医院,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胡萝卜”。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的“胡萝卜”,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15公斤不合格批次的“胡萝卜”,全部使用完毕,货值共计51元。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胡萝卜”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单、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的“胡萝卜”。2.加强供应商管理、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