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5年第S008号
来源:食品室 作者:食品室 发布时间:2025-09-08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SP202510730 | 小青椒(辣椒) | 噻虫胺 |
被抽样单位名称:湖南福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云龙分公司(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二、三楼食堂)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明礼路208号湖南省商业技术学院食堂内二、三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5年6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湖南福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云龙分公司(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二、三楼食堂)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小青椒(辣椒)”。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小青椒(辣椒)”,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12.5公斤不合格批次的“小青椒(辣椒)”,抽检及备样10.1公斤,其余均使用完毕。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小青椒(辣椒)”的供应商快检信息、送货单、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的“小青椒(辣椒)”。2.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和加强员工培训。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