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4年第S026号
来源:食品股 作者:食品股 发布时间:2025-03-21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GZJ24430000596130776 | 淡干墨鱼 | N-二甲基亚硝胺 |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温尔登云龙商贸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云龙大道589号(五号地块)万达广场2F层2F-A号商铺。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5年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株洲温尔登云龙商贸有限公司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淡干墨鱼”2包并予以扣押。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淡干墨鱼”,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6包不合格批次的“淡干墨鱼”,销售价为168元/包,其中4包被抽检,剩余2包未售出被扣押,货值金额946元。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淡干墨鱼”的入库单、供应商资质证明和出厂检验报告和第三方检验报告各一份,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淡干墨鱼”。2.加强供应商管理和员工培训,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自查机制。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没收被扣押的两包不合格产品,免于罚款。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