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4年第S014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4-07-09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AFSQE030787007C | 铁杆淮山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佳农一号仓生鲜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10号五金机电国际装饰商城19栋107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4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石峰区佳农一号仓生鲜超市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铁杆淮山”。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铁杆淮山”,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18斤不合格批次的“铁杆淮山”,销售价格为5.98元/斤,销售了13.8斤,共计货值82.52元,剩余4.2斤铁杆淮山退回供应商。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铁杆淮山”。2.加强人员培训和进货查验。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 没收违法所得捌拾贰元伍角贰分整(82.52元);
3. 并处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
共计罚没:叁仟零捌拾贰元伍角贰分整(3082.52元)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