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4年第S011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4-06-21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AFSQE030207008C | 红线椒 | 噻虫胺 |
AFSQE030207006C | 泥蛙 | 恩诺沙星 |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新德乐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街道建设北路138号清石嘉苑1、2、3栋148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石峰区新德乐超市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的不合格批次的“红线椒”和“泥蛙”。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红线椒”和“泥蛙”,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20斤不合格批次的“红线椒”和“泥蛙”,共计货值109.6元。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红线椒”和“泥蛙”的供货商资质证明、快速检测报告等,履行了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红线椒”和“泥蛙”。2.加强进货查验和员工培训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