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4年第S009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4-06-21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AFSQE030207001C | 大红椒 | 噻虫胺 |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市石峰区温馨养护院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街道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株洲市石峰区温馨养护院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的不合格批次的“大红椒”。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大红椒”,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8斤不合格批次的“大红椒”,共计货值32元。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时未索取相关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单,事后积极配合调查,进行整改,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的“大红椒”。2.加强进货查验和员工培训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