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S043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4-01-29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SP202311696 | 橙子 | 联苯菊酯 |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人人家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田林路1999号城发新城7栋106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株洲市石峰区人人家超市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的不合格批次的“橙子”。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橙子”,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60斤该批次的“橙子”,进货价为4.6元/斤,销售价为5.98元/斤,销售总额146.63元,亏损129.37元。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送货单等,履行了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橙子”。2.加强员工培训,严格把好进货查验。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