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S041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4-01-09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SP202311584 | 素食爆鸡皮 | 过氧化值 |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市石峰区文中食品便利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城智慧大道1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内2号食堂。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11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株洲市石峰区文中食品便利店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抽检的不合格批次的“林妹妹”“素食爆鸡皮”2包并予以扣押。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素食爆鸡皮”,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50包该批次的“素食爆鸡皮”,进货价为3.2元/包,销售价为4.5元/包,进货价计160元,盈利62.4元。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送货单、检测报告等,履行了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储存不当。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素食爆鸡皮”。2.加强员工培训,加强产品的规范储存。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但依法没收“林妹妹”素食爆鸡皮2包。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