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S028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3-11-06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AFSQD070871007C | 老姜 | 噻虫胺 |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印象餐厅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铜塘湾街道智成公司办公楼1-3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8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石峰区印象餐厅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老姜”。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老姜”,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44.7斤该批次的“老姜”,进货价为9.5元/斤,货值金额424.65元。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产品检测报告、供货商资质、送货单等,履行了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的“老姜”。2. 加强员工培训、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