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S021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3-09-21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AFSQD060770023C | 盐渍清水黄花菜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被抽样单位名称:长沙欧兰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智慧路118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一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长沙欧兰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盐渍清水黄花菜”。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盐渍清水黄花菜”,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2件该批次的“盐渍清水黄花菜”,其中1件在食堂窗口使用完毕,1件被抽检用,现已无剩余。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产品检查报告单、供应商的资质证,履行了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的“盐渍清水黄花菜”。2. 加强员工培训、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