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 信息公示2023年第S019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3-08-04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SP202310430 | 油麦菜 | 阿维菌素 |
SP202310431 | 本地辣椒 | 噻虫胺 |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佳农一号仓生鲜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10号五金机电国际装饰城19栋107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石峰区佳农一号仓生鲜超市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油麦菜”和“本地辣椒”。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油麦菜”和“本地辣椒”,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一件34斤的该批次的“油麦菜”,购进价格45元/件,货值金额为65.6元,违法所得65.6元;购进该批次“本地辣椒”19.5斤,购进价为4.7元/斤,销售价为6元/斤,货值金额为91.65元,违法所得84.5元(部分损耗亏本)。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油麦菜”和“本地辣椒”。2. 加强员工培训、进货查验等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