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S015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3-06-20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FC23022804-0023 | 袋装老姜 | 镉 |
被抽样单位名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九圆大厦二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店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袋装老姜”。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袋装老姜”,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9.8kg该批次的“袋装老姜”,购进价格5.1元/斤,销售价格为6.99元/斤,货值金额共计137元,违法所得29.1元。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 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袋装老姜”。2. 加强索票索证及进货查验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