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S006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3-05-30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FC23030303-0001 | 牛蛙 | 恩诺沙星 |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水哥生鲜批发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响塘路69号磐龙生态区11栋106号、206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石峰区水哥生鲜批发店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牛蛙”。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牛蛙”,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15kg该批次的“牛蛙”,购进价格17.2元/kg,销售价格为21.6元/kg,自然损耗1kg,共计货值金额324元,违法所得63.8元。该批次“牛蛙”全部销售完毕。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牛蛙”。2.严格筛选供应商,加强索票索证工作。3.做好进货查验,建立台账等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1目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叁元捌角整(小写:¥63.8元)
2.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小写:¥3000元),罚没款共计叁仟零陆拾叁圆捌角整(小写:¥3063.8元)。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