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S005号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3-05-30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FC23030201-0010 | 野山椒 2(辣椒) | 噻虫胺 |
被抽样单位名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万达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589号株洲云龙万达广场2F-A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万达店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野山椒 2(辣椒)”。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野山椒 2(辣椒)”,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9.2kg该批次的“野山椒 2(辣椒)”,购进价格9.35元/kg,销售价格为11.98元/kg,售出5.23kg,销售金额为61.76元;之后促销价9.98元/kg,售出3.804kg,销售金额为36.66元;自然损耗0.166kg,共计销售金额98.42元。该批次“野山椒 2(辣椒)”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该批次“野山椒 2(辣椒)”产品检验报告单、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履行了查验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野山椒 2(辣椒)”。2.加强索票索证工作。3.要求员工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