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S001号

来源:食品股 作者:食品股 发布时间:2023-05-06 【字体大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FC23011803-0020

长豆角(豇豆)

噻虫胺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好又多惠民百货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红旗北路277号亿都新天地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石峰区好又多惠民百货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长豆角(豇豆)”。执法人员责令该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长豆角(豇豆)”,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石峰区好又多惠民百货一共购进了20斤该批次的“长豆角(豇豆)”,购进价格6元/斤,销售价格为7.94元/斤,售出13.34斤,抽检5.32斤,剩余为损耗部分,货值总额158.8元,违法所得25.8元。该批次“长豆角(豇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长豆角(豇豆)”的《送销货单》《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报告单》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各一份。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

1.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长豆角(豇豆)”。

2.加强索票索证工作。

3.要求员工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