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2年第S023号

来源:法制股 作者:法制股 发布时间:2023-01-16 【字体大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FC22101105-0003

长豆角

倍硫磷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万兴佳亿购物中心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田东路田心社区田东商贸小区4栋A1-20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11月10日,因为疫情防控原因,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微信将检验报告送达石峰区万兴佳亿购物中心,11月22日执法人员又进行了一场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不合格批次的“长豆角”,执法人员责令该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长豆角”,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一共购进了5kg该批次的“长豆角”,购进价5元/kg,销售价格为8.4元/kg,自然损耗0.5kg,货值金额42元。违法所得15.3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长豆角”。2、把好进货查验关,加强索票索证工作。3、要求员工每天做好进销台账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做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