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2年第S007号
来源:法制股 作者:法制股 发布时间:2022-10-28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报告编号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FC22072206-0021 | 小米椒 | 镉 |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灿鲜生生鲜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中兴村29栋一层6号门面。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石峰区灿鲜生生鲜店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小米椒”。执法人员责令该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小米椒”,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石峰区灿鲜生生鲜店一共购进了9.5kg该批次的小米椒,购进价格6元/kg,销售价为19.96元/kg,自然损耗1kg,货值金额379.24元,违法所得118.66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无法用肉眼判断所购“小米椒”是否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小米椒”。2、及时把问题反馈给源头公司,要求对方提高检测标准,务必配送质量合格的蔬菜。3、规划了备选方案,可以和另外更有优势的供应商合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做出:给予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