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 信息公示2021年第S003号

来源:食品股 作者:食品股 发布时间:2021-08-31 【字体大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P202110764

产品名称:野山椒

不合格项目:镉

被抽样单位名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石峰区田心九圆大厦二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7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野山椒。经询问调查,该门店购进该批次的野山椒时索取了产品的检测报告单,并现场提供了进销货台账。执法人员责令该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野山椒,并对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以及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门店一共购进该批次野山椒11.4kg,购进价格为8.7元/kg ,销售价格为9.98元/kg ,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共计货值113.78 元,违法所得14.08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野山椒;2、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召回;3、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购货时,索取了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同时也执行了购销台账制度,且没有造成明显的不良效果和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十四章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