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0年S013号
来源:市场监管局 作者: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湘ZX(检)(2020)第[0262001]号
产品名称:小青椒
不合格项目:氧乐果
被抽样单位名称:石峰区刘花苹蔬菜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先锋便民市场40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石峰区刘花苹蔬菜店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小青椒,执法人员责令该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小青椒,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石峰区刘花苹蔬菜店共购进该批次小青椒20kg,货值金额200元,违法所得40元,该批次小青椒已全部销售完,没有库存。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更换进货渠道;2、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