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0年S009号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28 【字体大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2001000178

产品名称:小西芹(芹菜)

不合格项目:氧乐果

被抽样单位名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九圆大厦二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店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小西芹(芹菜),执法人员责令该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小西芹(芹菜),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店共购进该批次小西芹(芹菜)10kg,已销售4.868kg,剩余的该经营者于盘点时以变质为由进行了报损处理,无库存。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2、加强快速检测工作。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