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食安办全面贯彻执行“‘4W’工作落实法”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3-03-01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株洲市食安办特别制定了《关于推行“‘4W’工作落实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化了食安战线工作人员责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推进工作落实。
“4W”意为“四个什么”(W源自英文中“what”单词的首个字母),具体指:想了什么事、做了什么事、做成了什么事、还要做什么事。石峰区食安办主任贺涛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的学习了规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规定落实各自分工责任,每月月初召开工作例会时,讨论本单位“4w”工作情况,由办公室上报市食安办,并将“4w”工作法在全区食安系统进行全面推行,将执行情况纳入全区食品安全年度政绩考核。
石峰区食安办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