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18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食药监石峰分局发〔2015〕01 号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各科室、片区: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峰分局
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食品消费安全,让师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根据株食药监函【2015】7号的要求,我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周边及校园内的食品经营户、大中型超市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责任到人、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被监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食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及管理责任,规范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预包装食品是否霉变、过期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及食品消费安全。通过专项检查,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六到位”(持证经营、量化评级、健康体检、业务培训、案件查处、无证关停)目标。
二、时间安排
三、重点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大中专院校、高中等职业学(院)校、中学、小学、托幼机构等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外托餐机构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严查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对新开办的学校食堂及食品经营户(大中型超市),要严格按规定办理许可;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并责令其尽快整改到位;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且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经营的,严格依法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和食品流通环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否建立并执行“五病”调离制度等。
(三)严查学校食堂和食品流通环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并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等。
(四)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认真核查制作加工、就餐环境及食品流通环节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及食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认真检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食品流通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保存及原料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厂家等监督检查;销售预包装食品是否霉变、过期、包装上是否标注营养成分表;标识、标签是否规范。有无QS标志;销售熟食时,三防设施(防蝇、防尘、防鼠罩及工作服)是否到位等。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情况。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认真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的情况,凉菜间硬件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操作过程是否规范;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
(九)严查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对已有的预案要进行仔细核查,及时指导修订完善,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十)组织培训,开展自查。
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或食堂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周绍密局长为组长,王东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共分四小组,明确各检查组工作职责,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小组:方莲丽(组长) 胡小江、周磊、刘敏(准备好执法文书)
车辆:湘B7AA26(殷爱芝)或湘B00449
第二小组:谭桂寿(组长)段晚花、张军、晏琼(准备好执法文书)
车辆:湘B6RC66(殷水露)
负责云龙示范区、田心街道、井龙街道
第三小组:虢森波(组长) 王剑、宋晋敏、李晖(准备好执法文书)
车辆:湘B0YJ07(王欢)
第四小组:陈建华(组长) 王东、阮鸿辉、龚志鹏(准备好执法文书)
负责响石岭街道、铜塘湾街道、清水塘街道
车辆:湘BG3502(殷万能)
赵友初、李彬为机动人员分别顶替王东、阮鸿辉。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和校园内流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千百万个家庭和谐及社会的稳定,全社会高度关注。各监管责任人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校园内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水平。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督促辖区内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将检查整治活动的信息、工作总结及时报告,加强信息通报和报送工作,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