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临时许可及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0 【字体大小:

    为了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满足辖区居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购买需求加强石峰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24年春节期间株洲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店设置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报名资质和经营期限

(一)报名资质

1.户籍地为石峰区常住人口(或本区房产证明)且18周岁以上,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近3年内从事过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烟花爆竹)。

2.近三年内在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事故

3.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携本人身份证(或本区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经营期限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4日。

二、经营布点

根据2024年春节期间株洲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店设置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石峰区中心城区共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15个。摊点具体位置由区应急管理局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同研究并现场核准确定后公布,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

三、申请和经营权的确定

(一)经营户按照“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二)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超过经营点数量时,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拟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以公开抽签方式抽取15名准入经营者,邀请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三)确认15名准入经营者以抽签方式确定经营地点。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1月23上午9时1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逾期不予以受理

2.报名地点: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响田东路268号)应急管理局1029室

3.抽签时间和地点:预计2024年1月25日组织报名人员现场抽签,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对经营者的要求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具备经营资格后,必须由本人经营,如有其他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凡出现经营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取缔《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三年内不得在石峰区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石峰区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摊点布点名单表


序  号

地    点


1

清石广场献血屋前坪


2

响石广场铜锣湾广场


3

杉木塘十字路口


4

田心路与田红路交叉路口


5

田心大道三码头旁


6

亿都新天地前坪


7

磐龙世纪城前门口


8

火花塞小区路口


9

万达广场对面路口


10

龙头铺老街


11

白石港万博珑广场前坪


12

税务局和消防沿街过道


13

清水塘公园前坪


14

藏龙湾小区前坪


15

田心东门邮政银行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