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目录清单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19 【字体大小:大中小】
| 序号 | 政策主管部门 | 政策项目 名称 | 政策优惠 对象 | 政策优惠标准 | 申报流程 | 发放频次 | 发放对间 | 文件依据 | 备注 |
| 1 | 石峰区农业农村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耕地种植农户 | 对种植耕地进行补贴,提升地力。补贴标准为95元/亩。 | 申请(农户)→审核(街道办事处、村)→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 | 每年 一次 | 每年12月底前 |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算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8〕22号) | 已纳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
| 2 | 石峰区农业农村局 |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 耕地种植农户 | 对种植稻谷农户进行补贴,提升种粮农民收入。补贴标准为,根据下达资金计算为标准。 | 申请(农户)→审核(街道办事处、村)→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 | 每年一次 | 每年12月底前 | 《湖南省2020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湘财建〔2020〕33号) | 已纳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
| 3 | 石峰区农 业农村局 | 农业劳动 模范补助 经费 | 评定为部、 省、市级农 业劳动模范 | 每年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对农业劳动模范进行补助。 | 无 | 每年 一次 | 每年12月底前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省财政厅 关于改善和提高农业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14号) | 年底走访 送至劳模 |
| 4 | 石峰区农 业农村局 | 农机购置 补贴 | 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 | 每年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对每台设备进行补助。 | 申请(合作社法人)→审核(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村)→补贴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局) | 每机一次 | 每年12月底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农办财〔2018〕13号)、《XX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 | 因市级有考核要求(此项政策会延续,政策未出台) |
| 5 | 石峰区乡村振兴局 | 湖南省“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 |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脱贫家庭子女,监测对象家庭。在校就读期间(包含顶岗实习) |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脱贫家庭子女,监测对象家庭。在校就读期间(包含顶岗实习),享受每个学生每学期1500元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不纳入。 | 街道,村根据文件要求对监测对象进行摸底核查,拟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填写学籍证明,所在学校盖章)-街道,村两级公开公示-报区乡村振兴部门审定-部门发放 | 半年一次 | 每 年 6 月 25 日前(春季学期)、12 月 26 日前(秋季学期) | 《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23号 | 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
| 6 | 石峰区乡村振兴局 | 防返贫应急救助专项资金 | 用于解决农村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在资助政策和社会帮扶工作流程不能马上到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 株洲市防返贫应急救助专项资金首批360万元,分到石峰区10万元。标准为3000元/户,原则上一年度同一对象的同一事由只救助一次。 | 村民自己申报-村核实-公示-上报到街道-街道审核-上报到区相关部门-区审核-部门发放 | 实时发放 | 实时发放 | 《株洲市防返贫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未纳入 |
| 7 | 石峰区农 业农村局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金 | 核定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人口. | 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按规定原则上发放到移民个人 | 我区已核对移民人口662人→审核(街道办事处)→审批(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公示(村)→补贴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局) | 每年 一次 | 每年12月底前 |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7〕27号 | 已纳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